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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2017-04-27 11:14  

 

市五创办〔2017〕7号

 

十堰市五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

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郧阳区、茅箭区、张湾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激励和引导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学生及市民群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发奋努力, 全面夺取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胜利,决定2017年在全市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学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熟读、理解、背诵、牢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

1.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二、人员范围

城区各阶层所有人员。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全市开展熟读、理解、背诵、牢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主题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全力冲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专门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推动该主题活动扎实开展。

2. 结合实际,突出主题。要把牢记“中国梦”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生及市民群众深入理解“中国梦” 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实践路径和实践要求,从而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全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实现“中国梦”凝聚强大的精神能量。

3. 形式多样,务求实效。要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充分运用主题会、网络、媒体、板报、宣传橱窗、宣传栏、招贴画等形式,组织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道德实践活动,确保熟读、理解、背诵、牢记“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活动落地生根。

市五创办将于5月中旬开始组织专班随机、随时进行检查,对不能熟读、理解、背诵、牢记“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单位、人员给予通报。

                                   十堰市五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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