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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十堰首届"十堰好网民"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09-15 16:51  

十堰已进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战冲刺阶段,为深入推进我市“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激励广大网民健康上网、文明上网,在全市构建积极健康的网络空间,十堰市委宣传部、十堰市网信办、十堰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聚十堰正能量争做十堰好网民”首届“十堰好网民”评选活动。

、活动主题

网聚十堰正能量争做十堰好网民

、评选范围

参评对象为在十堰生活、工作,并在市内各大网站、论坛以及微信、客户端、微博、博客等注册有账号的网民朋友。

、评选标准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网上道德和互联网行为规范,遵守所在贴吧、论坛等网络阵地的各项管理规定。有必备的网络安全防护技能。

2、具备较高的文明素质修养,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表的帖文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实事求是、有深度,用词文明,不谩骂、不恶意攻击,语气平和、有理性。自觉鞭挞假恶丑,抵制网络暴力、欺诈、谣言、色情和低俗信息。

3、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爱十堰、关注十堰,热心参加或组织公益活动,有较好的个人形象,积极参与网上“扬正抑负”活动,为十堰经济社会发展提出过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在网民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4、主动发帖,大力宣传十堰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取得的成绩,积极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网上舆论环境。

、评选步骤

1、发布评选启事(9月8日)。在十堰晚报、秦楚网、十堰文明网发布评选启事,公布评选标准和评选方法。

2、提名推荐(9月9日-9月18日)。由网站(论坛、微信公众号、客户端)负责人或版主广泛推荐候选人,也可以自荐。参评“十堰好网民”推荐须注明被推荐对象的网名(ID)、实名、所在论坛及版块、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并附200字以内的推荐理由,统一发至专用投稿箱zxssd@qq.com

3、初评候选(9月19日—9月21日)。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筛选,会同有关网站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40名“十堰好网民”候选人。

4、网上投票(9月22日—9月30日)。秦楚网(秦楚论坛)、十堰文明网,秦楚网微信、文明十堰微信,魅力十堰微信、十堰头条客户端、云上十堰客户端分别制作专题投票网页(入口),介绍候选网友的基本情况,供网友参与投票。同时开通举报电话8208110。

5、评审公示(2017年10月1日—10月7日)。根据网上投票的得票高低,结合网民反映情况,经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文明办组织审核研究后,确定二十名首届“十堰好网民”人选。在十堰晚报、秦楚网、十堰文明网以及市属各媒体对当选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奖励。

6、表彰奖励。表彰时间暂定10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最终受到表彰的20名“十堰好网民”,每人奖励价值1000元的奖品,获得“十堰好网民”候选资格的其他20人,各奖励价值200元的奖品,凡报名参赛者均送精美小礼品一份。

、评选说明

评选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办公室设在秦楚网编辑部。电话:0719—8208110,邮箱:zxssd@qq.com

附件【十堰市首届“十堰好网民”评选推荐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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