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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条例及考核办法(试行)
2017-01-05 08: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网络文明传播志愿工作,深化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根据中央、省、市文明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办法。

第二条 发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是适应互联网日益成为思想文化传播的重要渠道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的新形势,是适应新形势、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实抓好。

第三条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发扬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热心精神文明建设,熟悉网络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思想文化素质、网络文明传播和文字写作水平。

第四条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主要工作:

1、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开设文明微博、文明博客、文明微信以及客户端,关注中国文明网、文明十堰微博、微信、博客,建立文明窗口。

2、参与网上文明传播。通过撰写转发博文、微信、微博,留言发帖等方式,参与网络文明传播活动,组织策划开展特色网络文明传播活动,传递正面声音,引导网上舆论,传播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内容。

3、组织推广活动。协助策划、积极参与中国文明网和省、市文明办、校党委宣传部组织开展的其他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借助二级单位新媒体资源,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文明委、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精神,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网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4、提供相关稿件。收集整理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态、创建成果、先进事迹等情况,编发相关文字、图片及音视频材料,提供给校园网、微信、微博等。协助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推广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先进典型。

第二章 队伍及管理

第五条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单位总人数30%以上比例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成立3-5人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骨干小组。

第六条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管理机制。以QQ为载体,成立由校党委宣传部牵头,各二级单位组成的我校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通过QQ群,负责全校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的组织管理和活动开展,指导协调全校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各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网络志愿者组织发动、协调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三章 考核

第七条范围: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学校网络文明传播骨干志愿者。

第八条考核方式:采取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针对网络文明传播骨干志愿者工作情况开展统计考评。

第九条考核细则

1、组织领导(4分)

(1)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工作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1分)

(2)网络文明传播工作纳入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体安排。(1分)

(3)制定年度工作方案,进行工作部署和总结。(2分)

2、队伍建设(6分)

(1)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人数不低于单位总人数的30%。(2分)。

(2)挑选思想素质好、网络宣传水平高的人员作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骨干,其中:各单位校级文明骨干不少于1人。(2分)

(3)推荐优秀志愿者成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络文明传播特约评论员。(2分)

3、机制保障(5分)

(1)建立考评激励制度,鼓励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积极开展文明传播活动。(2分)

(2)建立沟通联系渠道,保证有效组织。开设QQ群等联系方式,负责人加入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络文明传播工作QQ总群,保持在线联系。(1分)

(3)采取培训班、交流会等多种方式,对本单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进行传播能力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2分)

4、开展日常传播活动(30分)

(1)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开通博客、微博、微信,加入市文明办、文明汽院建立的博客圈,关注文明十堰官方微博、微信。(6分)

(2)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围绕传播主题,经常撰写博文、评论,传递正面声音。骨干每人每月撰写博文不少于1篇,评论员撰写评论文章每季度不少于1篇。(6分)

(3)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在微博、QQ群等互动空间,针对文明话题进行留言、转播。骨干每人每月不少于20条。(6分)

(4)利用微信、客户端、微视频等新技术应用平台开展网上传播活动。(6分)

(5)积极向中央、省、市三级文明网投稿,每月采用信息不少于1篇。中国文明网采用3分/篇,省文明网采用2分/篇,十堰文明网采用1分/篇。(6分)

5、参与重大传播活动(30分)

(1)积极配合中央省市文明网、学校组织的网上重大传播活动,及时组织部署,完成相应任务。(20分)

(2)配合十堰文明网、学校发布的材料征集、活动策划、专题制作等相关工作。(10分)

6、组织特色传播活动(15分)

(1)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策划设计网络文明传播活动。(10分)

(2)发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团队,通过QQ群、微群等方式结对开展专项文明传播活动,每季度活动至少1次(5分)

7、提高传播效果(10分)

(1)完成十堰文明网、学校发布的任务并被中国文明网采用。(5分)

(2)传播内容具有一定影响,原创稿件、博文、评论入选中国文明网优秀稿件。(5分)

第十条统计报送

各单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骨干填写统一的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考评表(见附件),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之前将本季度工作情况报送党委宣传部。

第四章 奖惩

第十一条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作为创建文明校园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量化考评和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定期通报考核情况。

第十二条学校每季度将学校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各单位。

第十三条根据网络志愿者完成工作质效情况进行评选表彰。被评选为优秀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网络文明传播优秀组织奖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

第十四条对年度未完成工作量的单位记负分,对不按要求、连续2个月不参与文明传播活动或是累计3个月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志愿者,实行退出机制,由所在单位调整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一年内调整2次仍不达标的,对该单位考核记负分。

附件【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络文明传播季度考评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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