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9月1日老生正式上课,9月6日至7日为2025级新生报到时间。为确保开学及迎新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营造良好氛围,现将相关宣传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宣传要求
各单位须充分运用所属各类宣传媒介,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全面展示学校及本单位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教学、师资队伍、党建团学、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成果与风貌,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学校高质量发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教师节及新学期中心工作开展主题宣传,营造浓厚迎新氛围。
二、责任分工
宣传氛围营造含迎新宣传与校园环境整洁两大板块,具体分工如下:宣传部负责校级宣传载体的氛围营造与文化建设;学工部负责迎新标语、道旗、迎新场地、学生宿舍等氛围营造;团委负责迎新志愿服务等工作;保卫处负责校园安全及文明交通管理;校园建设与管理处负责校园环境清洁,做好卫生保洁及“小广告”清理;其他职能部门及各学院做好本单位迎新工作,及所属办公区、生活区的氛围营造。
三、宣传载体与管理要求
要加强各类宣传阵地的规范管理。各单位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用语用词,确保宣传内容与形式准确合规。加强对所属网站、新媒体平台及各类群组(如QQ群、微信群)的管理,管理员须为在职教职工,对不当言论要做到及时发现、坚决制止、迅速处置。电子屏(含带屏终端)发布内容须严格审核、备案,落实发布权限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攻击、病毒、篡改等风险。校内宣传品须按规报备,内容应规范得体,不得影响校园环境。各类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须严格执行“一会一报”制度,履行事前审批程序,并加强全过程监管。
各单位须通过网站、新媒体平台、橱窗、LED电子屏、展板、条幅、海报等载体及时更新内容,营造迎新氛围(参考标语详见附件)。请各单位于9月1日12:00前,通过OA系统“工作流程→宣传管理→校内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备案表/校内宣传品备案审批表”在线提交备案,获批后方可制作悬挂;迎新活动结束后须及时清除相关物料。
四、迎新特色亮点报送
各级校园新媒体须及时向学生发布迎新信息;各学院请于9月7日12:00前,向党委宣传部报送迎新工作特色亮点文字小结(约100字)、图片资料(不少于3张),新生典型故事相关资料可同步报送。联系人:邓玉洁。
五、对外宣传工作
各学院须积极挖掘迎新期间的新生趣闻、励志典型、特色活动及创新举措等外宣线索,于9月3日前报党委宣传部;
若有校外新闻媒体或自媒体就迎新工作采访,各单位须严守新闻纪律,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报备。联系人:杜鹏。
六、舆情监测要求
各单位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自觉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及学校利益;如发现相关舆情,须第一时间上报党委宣传部。联系人:刘俊。
党委宣传部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