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当前位置: 首页>>服务指南>>正文
服务指南
关于进一步规范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新闻网稿件采编工作的通知
2019-01-07 10:45  

各二级单位:

学校新闻网站自2017年底改版以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逐渐成为学校最重要的宣传阵地和新闻枢纽。作为学校对内服务、对外宣传、塑造形象、传递信息的重要渠道,获得了广大师生校友和关心汽院的各界热心人士的高度肯定。

为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强化内容导向监管,规范新闻编审流程,更好地高举旗帜、引领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本着“及时、准确、权威”的新闻发布原则,按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新闻宣传管理办法》(汽院党发〔2016〕56号)文件要求,即日起,各单位投稿,一律由本单位通讯员通过“公文系统→工作流程→行政管理→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二级单位投稿单”进行投稿。

投稿文档应按照时间-标题-单位-作者的格式命名,如:“2018.05.11本学期第二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联席会召开-宣传部-XXX”;新闻照片应发送清晰原图,尤其是主页新闻图片,不可压缩,每张图片需根据内容命名,标注图中事件及发生时间、地点、主要人物完整姓名和职务及在图中所处位置,如:“2017.07.14十堰市委书记张维国(右二)驾驶汽院东风HUAT赛车登上央视舞台助力魅力中国城竞选”;新闻稿件最迟在新闻事件发生后(包括事件当日)的三个工作日内上传至宣传部。

稿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同意之后,发送至宣传部新闻采编中心,新闻采编中心将按照稿件类别进行审核采编,对不符合《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新闻宣传管理办法》的稿件,将进行退稿处理。如有特殊问题可拨打8238789/8238791。

党委宣传部

2019年1月7日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人民网     光明网     新华网     央视网     学习强国     全国高校思政网     教育部     湖北省教育厅     中国文明网     湖北文明网     十堰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