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校党委宣传部早在7月13日已经在学校公文系统发布了《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汽院宣〔2014〕5号】。按照该《通知》精神,请学校各相关单位根据条件组织申报,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时间节点,请于2014年9月26日(周五)前将全部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需审核盖章)报送到党委宣传部办公室506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原文如下:
汽院宣〔2014〕5号
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鄂高工委[2014]16号)精神,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评选表彰一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对象
(一)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基层单位:我校党委职能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部)、团委、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及各二级学院分党委、党总支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部门。
(二)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我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兼职干部、教师(包括学校党政干部、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程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
(三)十佳辅导员:我校专职学生辅导员,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四年及以上。
(四)十佳班主任:我校专、兼职班主任,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四年及以上。
(五)十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我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岗位工作8年及以上,至今仍在教学一线的教师;教学工作虽不满8年,但确有突出成绩的青年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单位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环境。
2.推动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对思政教师、专任教师育人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努力建设专兼职结合、专业化、团队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
3.注重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切实关心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取得优异成绩、创新成果或先进经验。
(二)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政治立场正确、理想信念坚定,模范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法律法规,作风务实、公道正派。
2.热爱教育事业和思想政治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归属感,工作积极主动,团结共事,甘于奉献,群众公认。
3.在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和实践中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创新,取得较为突出的理论或实践成果。
4.十佳辅导员、十佳班主任、十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简称“三个十佳”),除具备上述1、2、3三项条件外,还应志愿长期从事辅导员、班主任、思政课教师等一线工作,深入班级、深入寝室,走进学生中间,努力成为学生公认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亲和力、说服力和感召力,工作成效特别突出,在全校范围内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示范性。“三个十佳”教师还应该善于学习探索、研究解决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学、日常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实际问题,努力成为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三个十佳”中将拿出1-2个名额用于评选优秀心理健康专职教师。鼓励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推荐不超过1名优秀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参加“三个十佳”评选,具体根据其工作性质申报,并注明“十佳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十佳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十佳思政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三、名额分配
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分配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基层单位名额1个,先进个人名额2名。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基层单位名额1个,先进个人名额2名。
四、材料报送
(一)推荐为“先进基层单位”的,需报送《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基层单位申报表》(含事迹材料,见附件1)一式两份(可加附页)。
(二)推荐为“十佳辅导员、十佳班主任、十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需报送《湖北省“三个十佳”申报表》(含事迹材料,见附件2)一式3份(可加附页)。
(三)推荐为“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的,需报送《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申报表》(含事迹材料,见附件3)一式3份(可加附页)。
请学校各相关单位根据条件组织申报,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时间节点,请于2014年9月26日(周五)前将全部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需审核盖章)报送到党委宣传部办公室506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董宇,电话:8238789。
E-mail:dongy_xcb @huat.edu.cn。
(四)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由科技学院分党委组织进行。
五、评审办法
(一)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党群部门负责人、思想政治教育专家教授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单位(个人)述职、专家审查、综合考察等方式,对申报的各基层单位和个人进行评审后,确定推荐名单,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
(二)学校党委审定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党委宣传部统一汇总材料向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申报。
六、有关要求
(一)评选申报工作由学校各分党委、党总支、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执行。各参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注意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以申报、表彰先进为契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学习身边典型活动,树立好榜样、传递正能量,不断推进学校及各单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上新台阶。
(二)各参评单位在评选申报过程中,要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候选对象要优中选优、得到师生公认。
(三)已经获得“湖北省高校十佳辅导员、十佳班主任、十佳思政理论课教师”荣誉称号且获得“湖北五一劳动奖章”的先进个人,本次不再申报。近4年获得过先进基层单位、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一般不再重复申报同类表彰项目。
(四)近两年有违规办学或领导干部违纪行为的,取消先进基层单位申报资格。
附件:1、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基层单位申报表
2、湖北省高校“三个十佳”申报表
3、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申报
中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基层单位申报表
单位(公章):填报日期 年月日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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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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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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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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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要事迹、成绩、经验和实效(3000字左右,可附支撑材料): |
附件2
湖北省高校“三个十佳”申报表
单位(公章):申报类别 填报日期年月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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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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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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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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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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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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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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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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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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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辅导员、班主任、 思政课教师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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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要事迹(3000字左右,可附页): |
注:申报类别:1、十佳辅导员,2、十佳班主任,3、十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附件3
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单位(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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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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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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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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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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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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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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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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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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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思想政治教育 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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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要事迹(3000字左右,可附支撑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