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校园LED电子显示屏是学校重要的信息发布平台和思想宣传阵地,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内LED电子显示屏内容管理,规范信息发布及备案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适用范围
即日起校园内公共场所(室外公共场所和教学用教室)LED电子显示屏内容发布均纳入本通知所列备案范围。
会议室、报告厅、实验室、大礼堂等场所内LED电子显示屏内容发布由使用单位自行管理,不纳入备案范围。
二、信息发布要求
1.发布信息内容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
2.积极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教育方针,坚持正面宣传,发布内容要“合法、健康、准确、真实、规范”;
3.按照“信息发布单位负责制”的规定和“谁管理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单位分党委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是本单位LED电子显示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发布内容的审核与把关。
三、信息发布备案流程
1.使用单位在使用时向党委宣传部进行备案。
2.申请部门须在OA系统工作流程中发起《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校内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备案表》,填写LED电子显示屏拟发布信息内容、发布时间及地点等信息,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单位分党委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审批后报宣传部备案。备案后,申请单位方可按要求发布相关信息。
四、其他要求
1.原则上所有LED电子显示屏均不联网,对于必须要联网管理的LED电子显示屏,切实做好防篡改、防入侵、防攻击等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做好入口安全审查,做好内容更新权限管理和安全审核等工作。
2.对于单机运行的LED电子显示屏,要做好内容更新权限管理和安全审核等工作。
3.各单位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和维护制度,所有LED电子显示屏由专人管理维护。如因管理不当产生不良后果,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若遇重要活动、重大事项需用LED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的,宣传部可统一制作发布内容,由各单位按要求在本单位LED电子显示屏上进行发布。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