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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中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委员会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的通知
2024-05-06 08:28  

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办发〔2024〕34号)、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鄂办发〔2024〕7号)、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委《湖北省高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鄂教工委〔2024〕5号)、中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读书班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扎实推动清廉汽院建设,为奋笔书写学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学习组织

本次读书班学习采取专题辅导报告、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警示教育和个人自学等形式进行。

三、参加范围

全校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四、学习安排

详见附件1:中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委员会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日程安排表。

五、学习要求

全体参加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衔接起来,与学校更名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实践;要把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全过程,强化宣传引导,防止“低级红”“高级黑”;要协调好学习与工作的时间,对工作要早安排部署,既要保证工作质量,更要做到学习心无旁骛。

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需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向学校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联系人:刘俊,电话:8238789。

附件: 1.中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委员会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日程安排表

2.个人自学材料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附件1

中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委员会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日程安排表

日 期

具体时间

地 点

主要内容

主讲人

主持人

参加人员

4月23日

(周二)

下午3:30--5:00

产教大楼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动员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

张文学作开班动员、

中心组成员交流发言

张文学

1.校领导;2.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

3.党群部门负责人、二级党组织书记。

具体时间

地 点

主要内容

主讲人

主持人

参加人员

5月7日

(周二)

上午8:10--11:40

产教大楼三楼报告厅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报告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会

张文学

王晓

全校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辅导报告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会

陈建平

李涛

下午2:40--5:40

自 定

个人自学: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编 总则;3.观看电视专题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第1集 解决独有难题、第2集 政治监督保障)。



全校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晚上7:00--9:00

自 定

个人自学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解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 分则(第六至八章);3.观看电视专题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第3集 强化正风肃纪、第4集 一体推进“三不腐”)



全校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具体时间

地 点

主要内容

主讲人

主持人

参加人员

5月10日

(周五)

上午8:30--11:30

自 定

个人自学: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解读;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 分则(第九至十一章)、第三编 附则;3.观看警示教育案例。



全校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下午3:00--5:00

产教大楼三楼报告厅

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会

桂汉良

王晓

全校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晚上7:00--9:00

自 定

个人自学: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条文对照版;2.观看警示教育案例。




5月14日

(周二)

下午2:40--5:40

产教大楼三楼报告厅

党纪学习教育研讨交流、读书班总结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会


张文学

全校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备注:1.个人自学材料见附件2;2.以上安排具体工作中可能略有调整,以实际通知为准。

附件2

个人自学材料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

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讲话(2024年3月21日)

要大兴务实之风、清廉之风、俭朴之风,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在全党组织开展好集中性纪律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主题教育总结报告和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时的讲话(2024年1月31日)

持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与时俱进修改监察法,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 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

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2024年1月8日)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2023年1月9日)

各级党校要把党性教育作为教学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四史”、革命传统、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党风廉政等教育,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推动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2023年3月1日)

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涵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

要抓好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自律和他律、信任和监督、职权和特权、原则和感情的关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9年7月9日)

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要加强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2018年1月11日)

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

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学习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各级党校要把党性教育作为教学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深入开展党史国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深入开展道德品行教育、法治思维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2月11日)

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

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党的各级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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